会员工作台 / 判例库
← 返回判例库 / 合同纠纷 · 守约方未采取减损措施的损失扩大认定
合同纠纷 二审

守约方未采取减损措施的损失扩大认定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年份2020 入库2026-10-24
民法典第591条减损规则损失扩大补救通知合理性
100%
AI 速览 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2020年),案号 。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已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而守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就此扩大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

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已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而守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任何措施的,就此扩大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

一、减损义务的触发时点;二、合理期限的认定;三、扩大的损失范围如何计算。

代理策略

违约方应保留书面通知与送达证据、主张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说明(如要求返厂维修、提供替代方案);守约方应证明其已采取合理的替代措施。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591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相关判例

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与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标准中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高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最高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