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判例库
← 返回判例库 / 合同纠纷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
合同纠纷 二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年份2020 入库2026-10-24
民法典第535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一年五年代位权竞合
100%
AI 速览 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2020年),案号 。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超过期间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要旨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超过期间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一、撤销权事由的知道时点如何认定;二、一年与五年两个期间的适用关系;三、撤销权与代位权的竞合。

代理策略

发现债务人异常处分财产时应立即完成债务人调查、通知债务人及请求保全,同时注意两个期间孰先届满即失权。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535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相关判例

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与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标准中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高级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最高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要旨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