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判例库
← 返回判例库 / 买卖合同纠纷 ·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取回权的行使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取回权的行使

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xxx号 裁判年份2020 入库2026-10-24
民法典第641条第642条第643条所有权保留取回权善意取得
100%
AI 速览 本案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2020年),案号 (2020)最高法民终xxx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出卖人可以取回标的物,但应当参照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不得自行暴力取回。

裁判要旨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出卖人可以取回标的物,但应当参照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不得自行暴力取回。

争议焦点

一、取回权与合同解除的关系;二、买受人已付价款达标的额七十五分之一时取回权受限;三、第三人善意取得之对抗。

代理策略

出卖人取回应通过诉讼或协商,固定买受人违约证据;买受人可主张已付比例抗辩。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641条
  • 第642条
  • 第643条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相关判例

连环买卖中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最高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物质量异议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约定检验期间短于合理期间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质量异议期起算与检验方式约定不明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