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判例库
← 返回判例库 / 保理合同纠纷 · 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关系
保理合同纠纷 二审

有追索权保理的法律关系

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2)津民终223号 裁判年份2022 入库2026-10-24
民法典第761条第766条保理追索权应收账款
100%
AI 速览 本案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二审,2022年),案号 (2022)津民终223号。核心内容:裁判要旨、争议焦点、代理策略、援引规则、来源。裁判要旨: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资金融通后,债务人未按期付款的,保理商可向债权人追索,债权人承担回购义务。

裁判要旨

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资金融通后,债务人未按期付款的,保理商可向债权人追索,债权人承担回购义务。

争议焦点

一、明保理与暗保理;二、追索权行使;三、应收账款真实性。

代理策略

保理商审查基础交易;债权人保证债权真实。

援引规则

  • 民法典第761条
  • 第766条

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参阅案例

相关判例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与管辖最高人民法院 · 涉外民商事纠纷
隐名合伙与利润分配争议高级人民法院 · 合伙合同纠纷
破产中职工债权与担保物权顺位最高人民法院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借用资质(挂靠)施工的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来源:高级人民法院参阅案例 · 仅供参考,正式引用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