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 两逃犯落网

2017-06-12 · zhengzhou · 15642 阅读

  设立投资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涉及投资参与者300余人。大同警方近日抓获该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山西四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共计5953余万元,涉及山西省投资参与人246人。案发后,四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操纵人田某逃匿。

  大同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将犯罪嫌疑人田某列为市督逃犯,成立追逃小组,深度研判追逃。

  5月31日,办案民警在河南洛阳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并将另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田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山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涉及投资参与者60余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