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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设施被损坏了怎么办?
共用设施被损坏了怎么办?
律师解答(1)
冯
冯抱朴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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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用设施被他人损坏,在能够找到相关责任人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果还因此造成了其他损失的话,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能找到损坏共用设施的责任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察协助找到相关责任人。如果被损坏的共用设施急需维修的话,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由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属于其他人所有的,由设施所有人承担维修费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由物业公司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待找到相关的责任人后,承担了维修费用的一方可以向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如果属于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被人为损坏,而物业公司也存在疏于管理的问题的话,也可以让物业公司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若找到了相关责任人,但是对方拒不赔偿也不承担维修责任的话,可以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者选举业主代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