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工作台 /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 ›正文
已解决 2022-04-12 · 928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物管能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吗?

物管能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吗?

律师解答(1)
袁 袁浩然律师 律师 已采纳 2022-04-12

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没有权利私自决定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如果确实需要将公用绿地改建为停车位的,那必须征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取得发改或规划部门的批准。如物业公司私自将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位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一、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改建行为,并且将绿地恢复原状;
二、也可以向相关的园林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园林管理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

法律网 Law AI

面向企业与个人的智能法律服务平台。合同审查、文书起草、案件托管与律师协作,在线办理、进度可查。

© 2026 法律网 Law AI · 豫ICP备 2026xxxxxx 号 · 本站法律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