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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买一套房子,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交纳定金 10 万元,后来因为与开发商具…
我准备买一套房子,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并交纳定金 10 万元,后来因为与开发商具体的合同条款协商不成,不准备买这套房子了,我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1)
贾
贾守信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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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买卖双方协商不成,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权没收定金。
“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买房人在交纳定金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而当开发商在收受定金后部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
在实践中,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通常会要求买房人签署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认购书中一般仅写明房号、购房价款及约定的签约时间,对双方具体权力义务并无明确约定。认购书中同时约定,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开发商将房屋卖与他人而不能与买受人订立合同的,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当双方签署正式合同时,买房人往往会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条款中存在不公平条款,并提出修改要求,但开发商通常不同意修改,致使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未能订立合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开发商无权没收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