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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我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宝罗轿车〔有交强险〕将我撞伤。住院治…
2021年5月,我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宝罗轿车〔有交强险〕将我撞伤。住院治疗3个月、医疗费用3万元左右,交通费100元。另外,我的摩托车损失3000元。在该起事故中,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经鉴定,我伤残4级,营养费2000元,建议出院后休息3个月。请问应如何赔偿我的损失.保险公司与对方如何承担赔付责任.
律师解答(1)
袁
袁浩然律师
律师
你与对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围予以赔偿;缺乏局部,按照过错分担责任。因此,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围予以赔偿;缺乏的局部,再由你与对方按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