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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2-11-23 · 254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我是一名带领几十个木工的小包工头,今年8月中旬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

我是一名带领几十个木工的小包工头,今年8月中旬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的恩河湾工地,带了45个木工做主体木工活,今年这里天气很冷,工地停工,我上面的老板把我的工人工资都结清了,最初老板不同意给我算工资的,但是后来主动找我,给我算工资的时候我还欠他4.6万块钱,我给他出工的钱,他也不承认,我该怎么办,求解答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2023-11-17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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