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本人在某高校担任校车司机一职,已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知工作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
本人在某高校担任校车司机一职,已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知工作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缴纳社会保险。通过协商,对方口头答应予以缴纳养老保险。但工作三个月后,我发现自己的工资不仅被扣除了个人缴纳比例,单位缴纳的比例也从中扣除。请问,单位这一系列行为是否合理?本人眼下正与单位交涉望其归还多扣部分,然后以个人名义自行缴纳。请问,若要进行劳动仲裁,个人上缴与否会不会影响仲裁?
律师解答(1)
张
张亚新
律师
已采纳
你好,学校违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需要在入职一个月内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