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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5-05-05 · 93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在欺骗、串通下担保,怎么办?现在法院执行通知书已短信形式发到我手机上。公证债务文…

在欺骗、串通下担保,怎么办?现在法院执行通知书已短信形式发到我手机上。公证债务文书,我本人未到公证处,这合规吗?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2025-05-06

  关于欺骗、串通下担保的应对方法收集证据:尽快收集能证明被骗担保的证据,如存在欺诈行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协议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维护您的权益至关重要。

  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担保合同。若能证明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存在欺诈情形,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与债权人沟通:及时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情况,表明自己是在被骗的情况下提供担保,争取债权人的理解与配合。若债权人知晓欺诈事实,也可能协助解决问题或调整担保安排。

  关于公证债务文书本人未到公证处的合规性判断及应对

  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本人到场能够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且能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意思表示,以保障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经公证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委托办理通常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且委托办理的范围和条件等会受到严格限制。如果是涉及重大财产处分、人身关系等重要事项的公证,通常要求本人亲自到场。

  可能的途径:您这种情况,若您未到场且没有委托他人办理,也不属于特殊情况经公证机构审查同意的,那么该公证可能存在程序违法。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以 “严重违反法定公证程序” 为由,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能证明您未到场及不存在委托代理等情况的证据。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应对措施研读通知书:仔细研读通知书内容,明确执行依据、执行标的、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了解具体是因哪份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执行,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详情。

  核查情况并提异议:核查自身情况,判断通知书所述内容是否属实、有无错误。若对执行内容存在异议,比如认为债务金额计算有误,或者像您这种认为公证程序违法导致担保不成立等情况,应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定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附上证据。

  主动履行或协商:若对执行内容无异议,且有能力履行义务,应积极主动按照通知书要求履行。若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也不要逃避,应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尝试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争取合理的履行期限或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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