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你好!本人2015年在大连亚太电子有限公司入职,2018年离职,2019年9月.…
你好!本人2015年在大连亚太电子有限公司入职,2018年离职,2019年9月.1日重返办理新入职直到现在,至今已拖欠五个月工资(2025年10至2026年2月)本人跟公司法人(老板娘)要求按月发工资,法人说达不到我要求,我说达不到我就不能继续留在这工作,她们就提出让我办离职手续,工资一次性结清,我为了想要赔偿和领失业金,没办离职手续,于2026年2月27日向公司邮寄了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将在3月1日送达,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走劳动仲裁会不会赢,期间我担心老板会拖着不给我工资和赔偿,我该怎么办好?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一、仲裁胜算
胜算很大。公司拖欠 5 个月工资,你已按《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邮寄被迫解除通知书(EMS、注明文件、留底单),事实与程序合规,仲裁大概率支持:
支付拖欠工资(2025.10-2026.2)。
支付经济补偿金:按 2019.9.1 至今工龄,每满 1 年补 1 个月工资。
可同步主张加付赔偿金(50%-100%),前提是先向劳动监察投诉并获责令支付仍不付。
二、担心拖延的应对
立即申请仲裁:在解除通知送达后 1 年内(3 月 1 日起算),向大连公司所在地 / 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提交申请。
证据备齐: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催薪记录、EMS 底单与签收记录、被迫解除通知书。
同步投诉:向大连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施压公司限期付薪。
裁决后执行:公司不履行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失业金:仲裁胜诉、解除合法,可凭裁决书等材料申领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