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我是一名井下工人,晚上上班期间突发腰疼,疼痛难忍,就停止上班回家休息,经过一晚上…
我是一名井下工人,晚上上班期间突发腰疼,疼痛难忍,就停止上班回家休息,经过一晚上的休息,疼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我甚至无法翻身,无法起身,于是便叫了救护车送往了就近的医院,经过核磁检查,确诊为腰椎间盘急性突出(L5/S1 极外侧),在医生建议下做了腰椎椎间孔镜下手术治疗,术后需要卧床静养,因为是上班期间导致腰椎急性突出,所以我的诉求是报工伤,但是我的领导不认同,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工伤?我自己可以直接去报吗?应该如何去报?
律师解答(1)
蔡
蔡怀瑾律师
律师
一、是否构成工伤
有较大可能认定为工伤。
你在井下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急性腰痛,随后确诊腰椎间盘急性突出并手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 的核心条件。
井下重体力劳动是腰部急性损伤的常见诱因,急性突出与工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主张工伤。
二、你可以自己直接申报
单位不配合,你有权在事故 / 确诊之日起 1 年内,直接向当地人社局(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个人申报流程
1、准备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官网下载)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工牌、工友证言
医疗材料:诊断书、核磁报告、住院 / 手术记录、病历
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申请
向单位所在地或工伤发生地人社局提交材料
受理后,人社局 60 日内(事实清楚 15 日内)作出认定
3、后续
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主张工伤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