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孩子满18岁了,2025年1月在一家店里租了一辆电动车跑外卖,销售人员让他在支付…
孩子满18岁了,2025年1月在一家店里租了一辆电动车跑外卖,销售人员让他在支付宝上签租赁合同,月租金699元/月,合同期1年,租用了几天孩子就去还车,销售人员让他付一个月的租金,孩子没那么多钱,销售人员就让他有多少就转多少,孩子就微信转了600元给商家,销售人员说他来处理好,(有微信截图),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销售人员把孩子的微信拉黑了,店铺也关门了,2025年11月后孩子接连收到几个广西的一个法院的信息,孩子当时也没注意,到2026年4月一个事务所的一个人加孩子微信说这个事情,我们才知道,那些信息是法院开庭的通知和仲裁证明,仲裁证明上说要赔付6000多元,仲裁证明号2025玉仲字第G442号,我们还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先核实这份2025 玉仲字第 G442 号仲裁裁决是否真实。
孩子已还车并付 600 元(有截图),商家拉黑失联、未合法通知开庭,属于程序违法。
尽快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同时保留好还车、转账、拉黑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