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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6-04-29 · 51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你好,我是从事健康行业,店里用的是紫薇星多功能理疗仪器,在4月27日中午11点左…

你好,我是从事健康行业,店里用的是紫薇星多功能理疗仪器,在4月27日中午11点左右通过紫微星的多功能理疗仪,给一位顾客做电子刮痧服务,服务部位是左手4个手指头,左手手腕上方大概三指处左右位置。右手手腕上方三指处,用手按了一下。过后这位顾客出现不舒服症状,给他吃了紫薇星的产品角鲨烯10粒,当时就更舒服。但看他还是不舒服,心想帮他缓解症状,就用静电棒给他刮痧,手腕内侧内关穴左右位置。而突然这位顾客出现晕厥,发僵,眼睛发白。接着我就给他拨打120送至医院抢救。医院检查两天后脑电图 CT.均显示无异常。核磁共振显示脑白质高信号一级,筛窦炎,双侧下鼻甲肥大,右侧胚胎型大脑后动脉。血液检测结果是D-2聚体,结果2.37,正常标准是小于0.5。于4月29日早上10点左右到医院看望,了解到这位顾客,8年前左右在赣州市附属医院,因为头晕检测过脑部,但是医生说无问题,讲的是脑供血不足。同时这位顾客也将当他心情激动时,心脏前区会疼痛。而这位顾客他再三强调是由于我按到了他右手腕上方三指处的位置就开始不舒服。因此这位顾客的家属就认为是我的主要责任。现在这位顾客的家属要求我赔偿。全部医疗费以及家属的请假工资以及后续疗养费。家属要求是私下解决,不然就报警。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2026-04-29

  1、顾客本身有脑供血不足、心脏不适、脑血管先天异常、D-2 聚体偏高基础病,是晕厥主要原因,你只是理疗刺激诱发,不用负全责。

  2、对方拿报警施压只是民事纠纷,警方只调解,不会立案追责。

  3、你有操作、未提前问询病史,需担次要责任,不用全赔医药费、家属误工费和疗养费。

  4、可适度小额人道主义补偿,一定要签一次性和解协议,杜绝后续再追责;保留监控、病历、事发经过记录,别口头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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