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中
5.25日我在湖南路辅道正常由西向东行驶因前方有车辆停车 所以观察后方无人后 底…
5.25日我在湖南路辅道正常由西向东行驶因前方有车辆停车 所以观察后方无人后 底速不超五脉向左侧轻微直线行驶 突然一辆类似电摩类型的载人未戴头盔的电动车撞到我的三轮车后方车门 对方驾驶员下巴受伤 找我要赔偿 当时已经陪同对方去医院垫付了一千多元的治疗费 给他治疗 现在他想要后续的治疗费用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建议您: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描述(对方追尾、未戴头盔、您低速且已观察),您可能无责或次要责任。后续费用可暂不支付,等责任划分后再依法协商或走保险。已垫付的费用保留好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