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我店包厢用餐,中途凳子破损,顾客摔坐到地上,当时到医院检查是尾椎骨骨折,建…
顾客在我店包厢用餐,中途凳子破损,顾客摔坐到地上,当时到医院检查是尾椎骨骨折,建议休息半个月,顾客又去又去骨科医院检查,说腰间盘有突出,但顾客自己说是旧疾,要修养半年,索赔五万元费用,包含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我方认为医院只建议休养半个月再去复查,按半年索赔太过分,未协商一致。现在顾客已经到法院起诉,事发当时没有监控,事情已过去半年,破损的凳子已经丢失,同批次的还在用,同桌的顾客都是原告的朋友,他们自己有录视频,但是没给我们看。我们已经接到法院传票,要求15日内到法院。现在我们应该做什么,需要交什么资料?
一、15 日内必做事项
1、领取原告全套诉状、病历、索赔票据,核对 5 万诉求全部依据;
2、15 日内提交民事答辩状,核心抗辩两点:①原告腰突为旧疾,仅尾椎骨折系本次摔伤,仅认可医院医嘱 15 天休养,半年休养无医学依据;②原告同行证人均系亲友,证言证明力弱,凳子物证丢失不代表全责,申请法院核查伤情关联性;
3、按举证期整理证据,逾期提交法院可不予采信。
二、需提交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事发沟通证据:和顾客协商聊天记录、录音(证明对方自认腰突旧疾、初次医嘱仅休养半月);
3、门店安全佐证:同批次凳子合格凭证、桌椅定期检修记录、包厢日常巡检台账;
4、反驳赔偿证据:原告两次医院诊断对比单,区分新伤尾椎骨折与原有腰突,主张仅赔付摔伤产生的合理损失,不承担旧疾半年休养相关费用;
5、文书:答辩状、证据目录(标注证据名称、证明目的),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交法院。
三、关键抗辩要点
1、旧腰突非本次摔伤造成,半年休养无首诊医院医嘱,误工费、护理费按半年计算不认可;
2、原告同行人员均为亲友,证言存在利害关系,效力极低;
3、可当庭申请伤情因果鉴定,区分摔伤加重部分与原有旧疾,剔除不合理索赔;
4、无监控、凳子丢失不直接推定店家全责,以检修记录证明已尽基础安全保障义务,争取减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