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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6-07-18 · 21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我是深圳光明区这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园方因为生源不足问题,在最后一个星期…

我是深圳光明区这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园方因为生源不足问题,在最后一个星期口头辞退我们,并给我们说愿意赔偿我们N和暑假工资,按照应发工资结算,但是后面财务找到我们和我们说,赔偿我们要按照实发工资赔偿。现在我们要协商要园方按应发工资赔偿,应该怎么和她们谈判。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2026-07-27

  1. 法律依据:经济补偿金法定基数为离职前 12 个月应发工资(税前、含社保个人部分、津贴),并非到手实发,园方按实发算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2. 谈判话术核心:书面明确诉求,拒绝口头约定;要求把【补偿金按应发工资核算、足额发放暑假工资】写入解除协议,签字盖章。

  3. 谈判底线:先友好沟通,告知协商不成将向光明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保留辞退聊天、工资条等全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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