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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中 2026-08-09 · 3 次浏览 · 1 条律师解答

父母双方共同定立的遗嘱,写明现居住的两居室,一间由小儿子居住所有,另一间父母住的…

父母双方共同定立的遗嘱,写明现居住的两居室,一间由小儿子居住所有,另一间父母住的房等二老过世后归女儿居住所有。父亲2017年过世,2021年家人去法院打官司,法院判决遗憾真实有效,因母亲还健在,不具备房屋过户的条件,这些年父母的房一直是小儿子给自己的儿子当婚房住,把93岁的母送到顺义农村租的小院和他们共同居住,拿着母亲的退休金6000多,现女儿跟小儿子协商要父亲4分之1的房屋占用费,小儿子不答应,说遗嘱写着二老双方都过世才给女儿的,女儿现在手机上线上立案审核通过了,请问一下,相这种案例有过吗,心里没底,能打赢吗。

律师解答(1)
董 董抱朴律师 律师 2026-08-13

  1、同类判例大量存在,但本案有败诉风险:遗嘱写明二老均过世才归女儿,母亲健在,女儿尚未取得该间房屋完整所有权;但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父母遗产共有状态,小儿子擅自拿来当婚房独占使用,可主张父亲 1/4 份额对应的占有使用费。

  2、小儿子抗辩点:遗嘱条件未达成、母亲尚在世、子女可使用房屋;法院会结合:①小儿子把 93 岁母亲外出租房、自己占用案涉房屋;②掌控母亲退休金;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恶意独占。

  3、证据重点:原判决文书、小儿子占用房屋当婚房证据、母亲在外租房证据、母亲退休金由其掌控证据、同地段租金参考。

  4、结果预判:不保证全赢,有概率部分支持、酌定判一部分占用费,也有驳回风险;线上立案已通过,庭审重点突出:小儿子剥夺共有遗产使用收益,并非为母亲居住使用。

  5、顺带提示:可同时提交母亲赡养相关事实,供法官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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